夯实基础 筑牢根基 龙岩市司法局聚力打造新时代司法所——全市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
7月2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市上半年经济会议精神,龙岩市司法局在上杭县召开全市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市司法局局长江勋善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大力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一线意识,努力做出一线业绩,从突出政治引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夯实平安建设基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高人员素质能力等方面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基层司法行政力量,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下一步司法所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要突出政治统领,把牢司法所发展正确方向。把讲政治贯彻落实到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所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牢牢把握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所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要突出统筹协调,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推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街道)重要工作内容,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发挥好基层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扎实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促进群众“学法、信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
三要突出源头治理,夯实平安建设基础。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司法所在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方面切实落实落细有关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各项措施,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岩建设。
四要突出提质扩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稳步推进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体化”建设,打通公共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大力推广运用“互联网+”,开展线上服务。发挥“红土法治志愿服务队”作用,不断拓展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整体水平。
五要突出强基导向,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和“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从硬件提升、人员配备、机制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发力,不断推动全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六要突出素质能力提升,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主动适应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出的新要求,以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为重点,通过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所长提升“五种能力”,当好“五大员”。
上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禄炎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张炳明参加会议,副局长罗培辉主持会议。会前,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上杭县蛟洋、白砂、湖洋、临城、临江等5个基层司法所。会上,新罗区、上杭县、长汀县司法局分别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会议采取视频的方式,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处于推进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龙岩市司法局坚持强基导向,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以创建星级司法所为目标,以司法所“一所一品”活动为抓手,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司法所有133个,其中,乡镇司法所122个,街道司法所11个,绝大部分乡村以及城市地区实现了司法所司法行政服务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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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gsqssfj/202208/t20220801_59645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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