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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被拒怒砸对方门窗 法官介入矛盾得到化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就觉得赔偿费用太高了,所以当时就拒绝了赔偿,但对方不该来家里闹事并砸门窗呀”,年近七旬的欧阳某某向法官解释的时候,语气中有些许气愤。

  原来,在2021年10月的一天,欧阳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村道上行驶时,与同方向步行的许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管大队认定,欧阳某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而后许某某因受伤住院治疗,并在出院后向欧阳某某索赔。

  许某某索赔无果,怨气很大,跑到欧阳某某家中吵闹,并将门窗砸坏。矛盾由此加剧,虽经乡村基层组织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眼见矛盾难于调和,近日,乡村基层组织邀请南康区法院横市法庭法官参与调处。了解具体案情之后,法官没有马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而是采取“背靠背”的处理方式,进一步了解双方的诉求,找到矛盾的争议焦点和化解的突破口,深入进行释法析理。

  最终,在法官和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部分折抵门窗损坏赔偿金额的协议。通过核减,由欧阳某某一次性赔偿许某某7000元。矛盾得到顺利调处。双方对这个调解结果均很满意,欧阳某某儿子当场代为支付了赔偿款。

  “横市法庭处理纠纷能够联系实际,灵活处理,避免了矛盾加剧,圆满解决好了纠纷,值得称赞”,许某某的代理人对法官大为赞扬。

  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村干部也不断赞扬:“遇到矛盾纠纷不能采取过激的方法去处理,否则会让矛盾加剧,还可能产生新的矛盾纠纷。横市法庭法官通过对一个矛盾纠纷的化解,让当事人明白法律的威严及应承担的后果,兑现了合法权益,同时还化解了多个潜在的矛盾纠纷,推进了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提前预防、诉前化解。”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47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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