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不成反欠款,法院调解暖民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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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收到起诉材料了,我想与原告调解,但原告不接电话,您能帮忙联系一下原告吗?”近日,被告刘某来到潭口法庭,表达其想要调解的意愿。
在了解到被告刘某的调解意愿后,潭口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将该案移送到特邀调解员处调解。据悉,该案原被告双方系好友,2019年原被告及案外人温某一起投资了一处房产,被告通过借贷以此投资该项目。2020年10月份,因投资收益不高,三人随即商量把案涉房产出卖,并平分了收益,但被告刘某将其和原告陈某的收益占为己有用来归还欠款,导致原告陈某尚有14.8万元收益未到账,被告据此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其尚欠原告陈某借款14.8万元。
调解员在联系陈某来法庭当面调解时,其态度较为强硬,认为被告拖欠该借款多年,根本没有还钱的意思。调解员另辟蹊径,从双方的情谊入手,从情理出发,让双方来法庭面对面调解,使得双方回想起之前的情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相应的款项,且原告同意免除部分利息。
该案的调解结案,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的意愿,体现了潭口法庭审理案件不单单是在解决纠纷,更是在温暖民心,让法律变得更有温度。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478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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