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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渝水法院成功异地执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渝水法院赴进贤强制执行进贤县某钢丝厂有限公司厂房清空,并依法扣押该厂房内的设备。申请执行人卑国辉与被执行人樊小由(化名)、进贤县某钢丝厂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渝水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贤县某钢丝厂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进行了拍卖。拍卖成交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并依法在被执行人厂房张贴清空公告,被执行人均拒不清空土地、厂房。经反复推演讨论,结合拍卖款项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的案情实际,渝水法院制定了强制清空与扣押设备相结合的执行计划,一并解决该土地、厂房内物品的保管问题及案件后续执行。

  

  

  

  

  

  经事先联络当地法院及公安部门,2022年7月6日8:30,渝水法院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厂房门外,依法执行强制清空及扣押。随后,被执行人樊小由闻讯到场,与其妻子、女儿一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阻碍执行。经劝说无效,在当地法院、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果断对被执行人樊小由及其妻子、女儿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向现场群众介绍案情及法律释明,劝说现场群众勿要妨碍执行。后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樊小由及其妻子、女儿最终认识到妨碍执行的错误性,承诺不再妨碍执行以及煽动他人妨碍执行。现场群众在了解案情及法律程序后也各自离去。在执行行动期间,两位案外人到场,称现场部分设备系其所有,并提交了相应设备的财务凭证。经过现场鉴别,并经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确认,上述设备由案外人自行领回。2022年7月7日15:30,渝水法院将拍卖成交的相应土地、厂房交付给买受人,并将扣押的设备装车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顺利完成此次清空及设备扣押行动。

  

  

  

  

  

  渝水法院组织此次执行行动,积极地破除异地执行难点困局,实现跨地域、跨部门执行联动,及时有效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47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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