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拖欠供货款 法官调解促履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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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月至5月期间,原告刘某制作养生鸭销售给被告某酒店,该酒店出具收货收据给刘某,经结算,该酒店共应支付刘某货款11438元。经刘某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遂诉至法院。
上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劝导双方当事人,同时从诚信的角度告知酒店应诚信经营。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某酒店尚欠原告刘某货款11438元,于2022年8月30日前支付4000元;余款7438元2022年12月30日前付清。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顺利化解。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477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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