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签订协作共建框架协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厦门海事法院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下称海洋三所)签订协作共建框架协议,增强审研互动,为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治理和“海上福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海洋生态恢复等专业领域方面建立专家支撑和业务合作研究等协作共建机制,针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及海洋安全等理论和实践课题开展联合研究。海洋三所还将向厦门海事法院推荐专业科研人员作为审判技术咨询专家,为海事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签约仪式后,厦门海事法院聘请还海洋三所张继伟、张元标、陈克亮三名专业科研人员为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并为三位专家颁发荣誉聘书。
据悉,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注重司法实践与科学研究的紧密结合,以精品裁判守护“蓝色国土”,着力办好生态环境典型案件,以海事司法高质量守护海洋生态高颜值,为推进海洋法治建设、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持续贡献蓝色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5989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阜南法院举办破产审判业务培训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