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还高消费 逮捕!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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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某被济源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并送押至济源市看守所。
原告刘先生诉王某某借款纠纷一案,2020年4月,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归还刘先生借款99300元。该案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对其采取相关失信限高措施,要求王某某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尽快履行执行义务。但为逃避执行,王某某拒不申报财产。
2022年7月22日,执行干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将王某某一举抓获,并先后两次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王某某近一年期间多次出入酒店、宾馆等高消费场所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因王某某在拘留期间仍拒不执行,申请人刘先生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经审查,济源市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并依法决定将其逮捕。
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敦促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执行义务,王某某被执行逮捕的当天,济源市人民法院组织羁押在拘留所内的三十余名被执行人现场观看了逮捕过程。执行局副局长李建忠结合王某某拒执案例,以案释法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希望被拘留的被执行人提高思想认识,放弃侥幸心理,知悉法律后果,正视所欠债务,积极想办法履行法定义务,争取早日解除拘留措施。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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