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24项具体措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
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建设覆盖市、区县、街道(镇)三级贯通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做到执法监督工作有专门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将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中,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安排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协助参与监督工作。
在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健全监督制度方面,《意见》要求,编制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确定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督促、指导、管理作用;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五个配套文件,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在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面,《意见》要求,优化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轻微违规“首次不罚”,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指挥中心,统筹协调全市区域内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开发“码上监督”小程序,快速收集和解决涉及民生的行政执法问题,以数字建设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深度和效度;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为群众办好事,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推行“区块链+公证”执法模式,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在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执法社会监督员监督线索直通机制;举办“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提升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加快推进在市、区县、街道(镇)三级部署应用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系统、信用监管系统等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对接应用,实现线上线下一体联动。
同时,《意见》还对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加强执法监督配套保障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标准与工作规范,落实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的人员、信息系统装备等保障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或经举报后核实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执法人员,严格依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来源:济南市司法局)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209/t20220914_46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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