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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赌气拒付孩子抚养费?善意执行助亲情“归位”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谢谢法官,近两年我都没见过孩子,这次见到了、也拥抱了我的女儿,以后我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2022年12月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执一团队长刘飞,接待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魏某,在深挖案件争议点后,实现了母亲魏某想拥抱女儿的愿望,也彻底化解了该起案件。

      2010年,李某与魏某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女孩。后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18年年底,通过灵宝法院法官主持调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魏某与李某离婚;婚生女由父亲李某抚养,魏某每年支付抚养费6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等内容。法律文书生效后,魏某起初按时支付了孩子抚养费,2020年起魏某不再支付,后经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普执一团队通过线上执行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魏某名下银行卡账户有10余万元,遂按照执行标的额对卡内一万余元进行冻结。

      执行标的足够支付抚养费,为何孩子母亲魏某宁可当被执行人也拒付抚养费?这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在与魏某进一步沟通中,了解到双方离婚后,孩子父亲李某一开始同意让自己探视孩子,后来李某带孩子离开本地后,自己再想探视,却遭到李某百般阻挠。“我作为孩子母亲,宁可苦自己也不会苦孩子,拒付抚养费只为了能多看看孩子……”魏某哭诉道。

      拒付抚养费只因探视难!执行干警厘清矛盾点后,通过电话联系了孩子父亲李某,引用典型案例,向李某说明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并告知李某,孩子的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经过干警耐心地劝说,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干警告知自己现居住地及孩子就学信息,表示今后会配合孩子母亲行使探视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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