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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精准度助力楼宇经济“拔地而起”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作为沈阳市和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从去年开始为沈河区商务楼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见证了很多企业的发展壮大。”近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沈河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刘政伟感慨道。

  今年初,沈阳市将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实践探索基础上,市司法局着力弥补解决服务精准度、便捷度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结合沈河区拥有全市60%甲级楼宇资源的金融商贸业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和“打造东北区域楼宇经济第一区”的工作目标,以沈河区为试点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工作。

  实践中,沈河区选定20个大型高端、特色楼宇作为试点楼宇,由区司法局和商务局牵头,整合律师资源,通过设立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合党员律师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等方式,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发放《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明确免费法律服务清单内容;制定服务协议模板,依法保障企业相关权益;组建“沈河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两个平台,为楼宇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合规辅导、民商事调解“法治体检”、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行政复议、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司法确认等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累计走访企业445家,召开座谈会34场,开展“法治体检”95次,代写法律文书40次,开展线上法律培训课程47期,线下面对面解答企业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组织业务培训、为企调解纠纷受众567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7.5万元,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抗法律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在沈河区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沈阳市司法局选择律师资源丰富、楼宇经济发达的和平、皇姑、铁西等地区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搭建起企业、律师、政府三方共建共赢的创新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212/t20221222_469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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