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陕西省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结对服务在陕两院院士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扣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切实发挥在陕两院院士(以下简称在陕院士)在科技创新、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陕法办发〔2022〕15号)有关要求,经省司法厅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协商决定,在全省律师队伍中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在陕院士结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通知指出,在陕院士扎根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潜心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引领重点学科领域科技创新,对服务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双方结对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彰显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在科技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在陕院士法律顾问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为在陕院士科技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推动实现科技强省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秀高效的法律服务。

  通知明确,结对法律顾问律师坚持法律服务围绕依法履职、法律服务方便就近、法律服务保密和免费、法律服务力量整合、法律服务底线等原则,“不影响日常工作”为前提,“保持基本联系”为标准,“有求必应及时回复”为要求,提供“一站式”“点单式”“全流程”法律服务,为在陕院士科技创新、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保驾护航。

  通知强调,通过组织发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在陕院士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优势,切实发挥在陕两院院士开展科技创新的工作优势,共同助力陕西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共同维护在陕院士依法履职合法权益,为在陕院士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法律服务保障。

  通知要求,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在陕院士有关院校、科研等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对推进实现科技强省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共同为在陕院士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确保顾问律师为在陕院士依法履行科技创新等职责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lsgz/6359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