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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风采录 | 李春甫:用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调解工作是一种责任,把调解工作做到家、做到位,才是真正兑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承诺。”43岁的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春甫,已经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了。8年来,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400余件,参与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6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2018年,李春甫同志被聊城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并设立了李春甫调解工作室。20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打铁先得自身硬 无须扬鞭自奋蹄

  

  青少年时代的李春甫遇到坏人坏事敢于打抱不平,同情弱者、敢于碰硬、一身正气。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他坚持学习宪法、刑法、合同法、婚姻法、民事调解程序、民事诉讼等重要法律常识,记了大量的学习笔记与民事调解记录以及工作实践心得。专业求精,思想求进,李春甫对于政治理论的学习也毫不放松。提高站位,专业促调,让李春甫的民事调解工作有了正确的方向和行为准则,让他得以成为群众信得过、可依靠的调解员。

  

  以学促调有章法 以情入理化干戈

  

  从事调解,他总是以真情投入。繁忙的调解工作忙的他离不开岗位,中午按时吃饭的情形不常有。除了应急的民事纠纷立即应对调处,其它鸡毛蒜皮的小事他都一一做好记录,有计划地利用一早一晚去处理。一天接几十个电话,串若干个门不是什么稀罕事。面对纠纷,他总是用微笑面对激愤和忧愁的当事人,做到调纠纷先暖人心,从情理上讲人和,从法律上讲抑恶,使一件件已经发生并可能趋向恶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从事调解,他总是以真情动人。“与群众零距离”,这是李春甫同志民事调解工作中的一句口头禅。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使他的调处工作得心应手。牢牢抓住“情”字不放,使他的调处工作水到渠成。多年来,比邻而居的,地邻相依的,个体私营与雇佣关系的摩擦,兄弟相煎、婆媳不和、儿女财产分配不当的,赡养孝敬老人不顺的,他都尽可能地做到心中有数,疏导得有的放矢,当事人给他送来了锦旗,他也从不居功。

  

  

  以案释法见实效 为民服务干实事

  

  从事调解,他总是会迎难而上。派出所是基层矛盾纠纷的又一聚集单位。面对棘手的案件,李春甫也积极迎难而上,力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李春甫调处过很多类型的矛盾纠纷,人命关天的矛盾纠纷也不在少数。遇到比较棘手的案件,一调就是20多天,周末也不休息,到当事人家中,在办公室里,直到调解成功,他才疏上一口气。2017年3月,郑家镇大孟村孟某某4个月大的儿子因咳嗽到白堂村白某的村级卫生室看病,但孩子当晚服药后意外死亡,且延误了尸检期限。孟某某一家人到白某卫生室大闹,郑家派出所多次出警未得到妥善解决。为避免引发群殴甚至出现刑事案件,李春甫积极联系奔走,多次进行调解,就药物的致命性及药物不良反应咨询了多名专家及药师。通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和多次调解,2017年5月,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面对死者家属的悲痛,李春甫又进行了心理疏导,最终让孟某某及其妻子得到释怀。

  多年来的调解实践,李春甫已经有了自己的调解准则:用沟通把握当事人心理,用语言疏通当事人心结,用法律维护当事人权益,用调解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李春甫深有感触的说,“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为民做事,是一名合格人民调解员的追求。”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1/d67432ea-3903-4f56-a237-ba1b7df56ef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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