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开轿车、月入万元、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拒不偿还百万借款!法院:入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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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着百万巨款 却开着轿车,
干着生意,月收入过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这样的被执行人能逍遥到何时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
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
刘某某以经营生意急需资金为由
多次向梁某某借款共计103万元
经一审、二审 法院判决刘某某偿还借款
先后三次向其发出执行通知
要求报告财产、限制高消费
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此期间
作为被执行人的刘某某
以租代购吉普二手车
在外地经营美容养生店生意
月收入1万元左右
名下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有大额资金流水
其女儿就读私立学校,每学期7800元
以上财产状况拒不如实报告
至今未偿还借款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某某
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而拒不执行
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
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被告人刘某某系初犯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并自愿认罪认罚
可依法从宽处理
结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量刑建议
依照《刑法》第313条第1款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
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规定
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诚信乃立身之本
守信方可财源广进
失信将会
寸步难行
莫因一时糊涂
既失信于人
亦身陷囹圄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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