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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以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为突破口 推动公证业体制机制改革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与传统的事业编公证处相比,合作制公证处体制机制更加灵活,在人才引进、业务拓展、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现行运行最优的公证机构模式。自司法部推行合作制公证处试点以来,青岛市司法局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分别在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这两个更高水平开放平台选址设点,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全市公证业体制机制改革。

  扭住关键 顶格作战

  推动公证改革目标落实落地

  顶格倾听,找准公证改革重点。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公证行业座谈会,对公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与难题、新形势下改革创新发展的路径等进行研究探讨。顶格协调,加快公证改革进程。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将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确定为改革突破口,制定《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的实施方案》,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赢得支持。顶格推进,确保公证改革实效。得到司法部批复后,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全市公证改革推进会议,部署实施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

  高点定位 创新引领

  为公证业发展注入鲜活动力

  坚持创新优化,积极示范引领。创新实行体系化、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模式,在全市率先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合作,开启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一站式、一体化集成服务。坚持服务为民,注重社会效益。坚持以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提供普惠性、便捷性公证法律服务。开通线上业务咨询、申办等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法律服务。坚持公益属性,履行社会责任。为解决疫情给当事人办理公证带来的不利影响,率先开展“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业务,制定办证规则,相继为身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事项130多件,受到当事人好评。

  加强指导 强化监管

  确保合作制公证处行稳致远

  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正确方向。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与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加强执业监管,完善监督形式。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案卷质量集中评查和公证执业专项督导检查,对合作制公证处党建、质量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档案管理、规范化公示、业务开展、投诉办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合作制公证机构规范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加强政策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市司法局业务上级、主要领导,省、市公证协会等先后20次到合作制公证处调研,了解掌握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合作制公证处设立后,市司法局积极协调税务、社保、银行等部门为其快速办理营业手续。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bfc0f45e-11fa-4a2b-be5e-0870bf509b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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