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坚持党建统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日前,为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推动以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青岛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坚持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的意见》,从政治保证、组织保证、行动保证、制度保证等4个方面,全面推动党建统领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一是坚持抓党建就是抓全局,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意见》指出,工作中的一切问题,都要从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上想办法、定措施、谋发展。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纳入全员政治轮训“必修课”“常修课”;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涵养政治生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让开拓创新者受到呵护,让干净干事者没有后顾之忧。要着眼增强党建文化软实力,深入开展党建文化创新实践,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党建品牌。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六进”,推动“七五”普法圆满收官。要统筹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展现司法行政形象,凝聚壮大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
二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意见》提出,要把“自身硬”作为“打铁”的前提,不断健全组织、建强班子、带好队伍,用高质量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要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要总结推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党建经验,夯实基层党组织体系支撑,推动“两个全覆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重大任务、重要节点的组织领导,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抓实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持续巩固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成果,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机关干部到律所实训、律师到机关岗位锻炼、狱所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等方式,锤炼党员干部“三化一型”素质和创新攻坚能力。
三是坚持工作找问题、党建找原因,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提供行动保证。《意见》要求,要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党领导法治建设、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各领域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发展,深入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倾听干部说说心里话”活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好法治保障的“护航员”、促进发展的“服务员”、破解难题的“战斗员”,努力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法治营商环境。注重以改革创新一体推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政务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群众满意,深化流程再造,持续创新开拓,深入开展“学深圳、赶深圳”,助力15大攻势。动员广大党员干部集体创新智慧,用好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措施,引导党员干部既要依法办、更要有法办。
四是坚持以工作质效评价党建成效,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意见》强调,要强化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健全督查督办常态机制,改进督查方式,完善“闭环式”运转系统,把各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强化司法行政干警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好《警言剑语》专栏和《廉风微送》微信平台,开展经常性教育,努力营造崇廉拒腐氛围。健全多维度多层面激励机制,实施目标激励、典型激励、考核激励,推动党建统领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9/cb668759-afd9-4c4f-845f-892171abbaa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