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出台 提出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
要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
要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突出体现大众化、普惠性,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措施》从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20条针对性举措。
其中,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措施》提出,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在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方面,《措施》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方面,要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在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方面,要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存量片区改造与支持消费新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衔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