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适房有捷径?没那么简单!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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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缴纳几万元定金,就可以凭借“内部关系”拿到经济适用房购买名额?醒醒吧,这是诈骗!2023年4月26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办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四十五万余元。1985年出生的王某,初中辍学后一直以打工为生,卖过手机、衣服、房子等产品,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其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2020年刑满释放。因痴迷了网络赌博,为寻找“生钱之道”,王某再次以身试法。2020年以来,王某对外宣称自己在房管局“有关系”,不管是不是洛阳市户口,均能帮忙购买经济适用房,只需要缴纳6万元定金,半年内如未办成,全额退款。凭借着“办不成退款”的承诺,以及朋友们的传播效应,王某在五个月内陆续收取多名被害人缴纳定金近60万元。王某将非法所得钱款全部投入网络赌博挥霍一空。因到期仍无法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手续,被害人要求退款时发现王某失联,遂报警。张某等人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王某退还部分款项等具体情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经济适用房作为国家政策性保障住房,具有严格的准入资格和审批程序。但近年来,因其价格优势,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借口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诈骗手段也花样繁多。有的称在房管局“有关系”可以暗箱操作、有的伪装中介虚构出售经济适用房合同、有的自称售楼处经理直接“操作”卖房,有的假借与开发商关系密切故弄玄虚炒卖房号。在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多不具备购买资格,且多是在亲戚、朋友、同事的推荐介绍下落入陷井。申请经济适用房,要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清楚申购、办理程序及相关的转让程序,不要轻信所谓的“有关系”“找熟人”,天下掉下来的不一定是“美味馅饼”,更有可能是行骗人员精心织就的“天罗地网”,面对非正常低价诱惑,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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