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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实现新时代司法行政新作为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诸城市司法局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打造张择端法治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基地,完善“党建+普法”“禁毒+普法”“孝德+普法”“红色教育+普法”新模式,以创建“法治企业”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活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优化简化审批服务流程,突出抓好公证、法律援助两个关键环节,为“双招双引”提供便捷高效营商环境。

  创新开展“互联网+”模式,采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公证在线申办平台,开展预约办理和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对于46项公证事项实行“一次办好”。积极提供优惠公证服务,对5000元以下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和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的公证实行免费办理。推行节假日预约和主动服务,对于工作日不方便办理公证的提供节假日预约办理。在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优秀人才库”,供群众选择,确保办案质量。依托镇街(园区)、社区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络站点,推行法律援助“诚信通”,遇到特殊情况,先行实施法律援助,事后再补齐所缺材料,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三、规范行政复议监督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将影响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作为清理重点,并针对随意设定办事条件或提高办事门槛的文件进行重点审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检查力度,对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现象及时责令纠正或反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扫除营商环境障碍。注重协作抓复议,加强与法院、行政执法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律师、公证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将复议工作与行政审判、信访、综治维稳有机结合,搭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平台,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专业优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

  加快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12348热线等集中办公,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改进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注重量化指标,提高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值,加大群众话语权,做到每一个案件都让群众评价。通过开展“十佳律师”“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十佳社区法律顾问”评选活动,推动服务态度的转变,服务质量的提高。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等,实施“保姆式”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有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五、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为诸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突出抓好学校、医院、企业、合作社等民生领域的群众自治调解组织和消费、环保、劳动争议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切实增强工作质效。深入推进网格长(员)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五老”志愿者参与化解矛盾的大调解做法,确保“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矛盾不上交、需求不外找”。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1/0ebd8872-6783-439c-bda4-b7844cf9ae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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