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我在某公司工作已有数年,一直兢兢业业,尽职尽责。2023年1月26日,我开始休产假,并于2023年3月18日分娩。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制度,公司准予我休产假。然而,就当我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时,发现公司并未按时发放我的产假工资。
起初,我以为只是公司内部财务问题,便多次与公司沟通,希望能够尽快解决。但公司告知产假只有90天,产假期间补贴600元,返岗后逐月发放。考虑到孩子刚出生,需要有人照顾,我无法正常上班,无奈之下只有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故拖欠我的产假工资,我该怎么办?
咨询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市民李女士
接到李女士的热线咨询后,我耐心听取了她的陈述,并就其咨询的法律问题作了认真详细的分析、解答。
首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次,《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据此,李女士依法享有188天的产假,并享有产假工资待遇。而公司告知李女士只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补贴600元,返岗后逐月发放,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听了我的详细解答和分析,李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她苦于没有经济收入,家庭状况又不好,请不起律师,一时又陷入了迷茫。我一边安慰李女士,一边引导她来到章贡区法律援助中心。
解答人:章贡区12348接线律师、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阮超群
办理结果:
章贡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定李女士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并安排阮超群承办此案。
阮超群立即收集李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出生证明、离职申请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并向章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章贡区仲裁委受理了李女士的仲裁申请。开庭前,章贡区仲裁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女士产假工资22000元。
李女士对结果很满意。她感慨道:“感谢12348热线和法律援助给我带来的温暖,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劳动者能够像我一样,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法治日报通讯员兰希斌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3/t20240321_496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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