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规解析 >正文

司法部印发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三个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兵团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细化和规范听取意见和听证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司法部印发了《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三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明确了重点听取意见的六类内容、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五种情形和应当举行听证的六种情形,规定了通过当面、电话、互联网等各种方式听取意见的具体要求以及听证的具体流程,并对中止听证的情形及法律效力、线上视频方式听证等进行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该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实现行政复议调解对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全覆盖,贯穿到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保障,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调解能力,将更多的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原文链接:http://sfj.xjbt.gov.cn/c/2024-05-15/833771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