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六人贩毒案公开宣判,150名师生旁听庭审
湖南法院网讯 2024年6月24日下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何某广等6人贩毒案,邀请临湘市政协委员听庭评庭,临湘市第三中学、临湘市文武学校共计15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22日至2023年2月1日,何某广贩卖毒品共28次,其中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58粒;徐某贩卖毒品共20次,贩卖冰毒45克、麻古48粒;白某贩卖毒品共7次,贩卖冰毒8.4克、麻古10粒。
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5月18日,李某甲7次贩卖冰毒给彭某、方某,共计15克,与购毒者一起吸食或私自截留部分毒品,另获利1430元。
2023年4月16日,李某乙要陈某帮忙介绍冰毒买家,陈某为牟利答应帮忙。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6月1日,李某乙通过陈某或经陈某介绍,三次向吴某贩卖冰毒共计5.4克,李某乙获利约8000元,陈某获利1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徐某、白某、李某甲、李某乙、陈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何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白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李某甲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被告人李某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毒品的危害毋庸置疑,既危害个人身心健康,又危及家庭关系和财产,还破坏社会安定秩序。”审判长胥出凤当庭普法,告诫同学们要自觉筑牢禁毒思想防线,切勿以身试毒、以毒试法。同时,希望同学们平时多了解学习禁毒知识,成为禁毒宣传志愿者,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主动宣传禁毒知识,营造对毒品“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这次活动是6.26国际禁毒日前一次深刻的禁毒教育,不但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威严,还感受到了国家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以后我们要自发了解更多拒毒防毒的知识。”学生代表说道。
学校带队老师评价道:“通过这次活动,可以更好地让学生亲身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希望以后可以多组织此类活动。”
法官提醒:今年6月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主题是“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简称:麻精药品)实行管制,这些药品在合法用途内使用能够救死扶伤,但是违法滥用就成了人们谈之色变的毒品,滥用成瘾性药物严重危害个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惨烈结局。青少年尤其要加强防范药物滥用的意识,远离冰毒、大麻等传统毒品和依托咪酯等上瘾性麻精药品。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0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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