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 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2024年6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专题学习会,围绕“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铁的纪律确保司法审判公正高效权威”主题进行学习研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交流研讨,谈认识、讲体会,寻问题、找对策。同时会议认真研学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观看了由自治区纪委监委拍摄的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系列专题片——《整治重点领域腐败》。
会议要求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牵引,进一步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把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担起来,通过学习教育激发能动履职的内生动力,以能动履职实效去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切实做到把纪律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互相促进。
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求真务实。遵守工作纪律,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担当作为。要严守生活纪律,勤于律己修身。要加强对干警全方位、全链条的闭环管理和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要持续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做表率,用心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担起来,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的“九分落实”体现到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会议强调
学习《条例》贵在“常”学,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反复研读《条例》;
学习《条例》贵在“常”悟,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熟记熟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学习《条例》贵在“常”守,要经常用党章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偏差,把党的“六大纪律”融入、落实到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以严明纪律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自治区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其他厅级干部、二级巡视员和二级高级法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青年干警代表等参加学习。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868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