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话法院】政协委员“轮值”促调解 多元解纷见实效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积极作用,联合设立“政协+法院”政协委员调解工作站,开展政协委员轮值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自今年6月初开展政协委员轮值工作以来,共调解9起案件,成功化解矛盾完成撤诉5起,调解达成协议4起。
基本案情
日前,二连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与政协委员紧密合作,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2023年8月19日吴某驾驶着电动三轮车乘载着9岁的女儿与黄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受到不同程度的轻微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有严重过错,吴某和女儿无过错。事发后吴某和女儿去医院检查,后因无力承担住院费用于是选择买药治疗。黄某在2024年4月29日之前并未向吴某父女提供任何赔偿,最终吴某父女将黄某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诉前化解双方矛盾。当天正值政协委员庞志刚轮值调解,庞志刚委员耐心细致地听取原、被告意见,利用自身丰富的调解经验,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对双方关心的相关费用问题进行沟通,有效发挥出政协委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经过深入协商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上,承办法官与政协委员综合考量双方利益后,不断调整赔偿方案,并就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向双方当事人做出详细解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能够参与“政协+法院”民商事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感到非常有意义。对于道路交通纠纷中存在的事实及法律问题、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 激发了我进一步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动力,今后将积极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庞志刚委员由衷地说道。
近年来,二连法院充分利用“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不断深化与完善法院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下一步,二连法院将持续加强和政协的协同配合,让更多政协委员参与到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前端化解工作,充实法院解纷力量,推动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3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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