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党纪学习教育】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警纪律规矩意识,2024年6月21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以“心中有尺 行有所止”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警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会议指出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政治素质是第一素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

  一是政治全面过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把政治关、严守政治标准,在落实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中,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好、开展好,以良好的作风纪律促推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务实举措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学习全面过硬。党纪学习教育学习重点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纪律禁令和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将严明的政治纪律转化为推动司法审判工作发展的保障,树立和守护良好的法院形象。

  三是办案全面过硬。我们要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落在解决法院工作实际问题上,全体党员干警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正确行使司法权力,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司法案件,切实让党的纪律入脑入心、落在实处。

  四是廉洁全面过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学”,还要“改”、更要“治”,我们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廉政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在审判执行工作当中,要注重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意识,坚决杜绝机械办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95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