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北京法院首个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揭牌成立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们作为老师也想让孩子们在课间多出去活动、跑跳,但是一旦出现意外,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孩子送到学校以后就由老师承担全部监护、教育责任,在学校里受伤了当然应该是学校赔偿。”

  “作为学校管理者我们也想尽办法来保障课间安全问题,但总会出现一些难以避免的情况。”

  “你们看似是为了保护孩子,但教室都不让出,课间活动场所受限,怎么保障孩子的健康和活力?”

  ……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将“消失的课间10分钟”还给学生的建议,随着该话题关注度的持续提升,如何有效化解校园纠纷,破解校园安全问题再次被热烈讨论。对此,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家长都有各自的看法。校园安全隐患如何防范?靠“控”能解决根本问题吗?引入专业力量协助化解纠纷,能否帮助各方明晰责任、修复关系?

  6月28日上午,延庆法院联合延庆区教育委员会举行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揭牌仪式,延庆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委主任张树清与延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里江一同为延庆区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揭牌。该办公室的成立及正式启用,为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源头高效化解涉校园纠纷,促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作出了有益探索。

  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成立后,将对全区涉校园纠纷进行先期介入,同时对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不良行为提前预防,参与处置,及时矫正。涉校矛盾发生后,如经校方处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将在法律框架下,帮助各方理顺思路、辨析责任、增强沟通,并在全面掌握矛盾双方分歧点后,结合在先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围绕办公室制度完善、工作开展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从近几年我院办理的案件来看,涉校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主体不仅涉及学生、家长、学校,还涉及保险公司、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及医院等机构,且当事各方前期缺乏有效沟通,矛盾较易激化,案件调解难度大,甚至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此背景之下,我们设立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旨在前端调处此类纠纷,未诉先议。”延庆法院刑庭负责人章志祥对先议办公室设立的初衷、作用和意义进行了阐述。

  谈及涉校矛盾处置,区教委副主任王京奇说:“以往校园出现纠纷,通常先由校方直接与家长进行沟通,但因为双方本身是矛盾纠纷的当事人,且学校普遍缺乏专业力量处理纠纷,谈不拢就会导致矛盾升级,严重破坏家校关系。今后,我们将依托先议办公室,为全区教育系统服务,一旦发生校园矛盾事件,我们会第一时间了解研判事件始末,并适时邀请法官提供专业支持,力争实现问题早干预、矛盾不出校。”

  张树清表示:“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为凸显,广大师生、家长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增长,保障自身权益的愿望亦更加强烈,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的成立,对我区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专项行动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区教委将以该办公室为平台,与区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及信息、线索共享机制,坚持未诉先办、不诉先谋,妥善、慎重、专业化解涉校园纠纷,把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办学理念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始终,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于其他五大保护之中,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是发挥司法保护正向溢出效应的应有之义,而开展涉校纠纷先议工作,则能够让该效应进一步放大,促进涉校矛盾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化解,及时修复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将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后续我院将依托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涉校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深度融合,与区教委共同收集近年来辖区涉校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涉校纠纷解决模型,向区内学校推广使用,以数据思维处理涉校纠纷,为建设平安校园、无诉校园贡献法院智慧。”俞里江表示。

  “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意外,现在我们两方家长和学校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一些损失的赔偿标准无法协商一致,所以想先到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听听专业意见,如果能调解解决最好,两个孩子是好朋友,我们不想走到诉讼那一步。”先议办公室成立当天,一起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在此接受调解,并达成初步意向。

  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的成立是延庆法院创新能动履职方式的又一次积极探索,也是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的新一次生动实践,更是对“法融青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品牌内涵的再一次充盈丰富。下一步,延庆法院将继续在保障校园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多元、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0833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