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卫忠同志如烛光,照亮我们的前行路
遇光追光,追光成光。
6月27日,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主办的“时代楷模”鲍卫忠先进事迹全国巡回报告会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报告团成员先后走进新疆师范大学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为师范大学在校师生、全区政法干警、自治区党委党校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大思政课。
聆听报告会的干警从报告团成员讲述的一个个感人故事、动人瞬间中,共同追忆鲍卫忠同志司法“卫”民、竭“忠”尽智的一生。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也引起了全区法院干警的热烈反响。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吾丽亚提·艾比不拉:
鲍卫忠同志二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作为执行一庭副庭长,我将学习鲍卫忠同志精神,学习他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人民至上、为民解忧的公仆本色,学习他忠于职守、踏实做事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用正义的坚守去诠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与担当。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第二庭法官俞兆远:
鲍卫忠同志的事迹如同烛光,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也让我对责任、担当和奉献有了更深的理解。报告会上,那一个个生动的事例、一句句深情的讲述,仿佛将鲍卫忠同志的身影再次带到了我们面前,他对党忠诚,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司法事业,这种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伊犁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副局长 叶斯波拉提·将达吾列提:
聆听了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我深受触动,感慨万千。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我深知执行工作的艰巨与复杂,鲍卫忠同志在执行岗位上的坚守与付出,今后我将以鲍卫忠同志为标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执行难题,提升执行效率。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政治部干警尹雪芹:
作为一名法院宣传干警,我们的职责不仅是传递法律知识,更是弘扬法治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鲍卫忠同志为榜样,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用生动的语言和贴近群众的方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精神需求,让法律知识更加通俗易懂,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 吕文静:
今天我有幸聆听了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团成员发自内心、感人肺腑的言语无不触动着我。众所周知,执行案件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保障,是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一环。今后我要努力向鲍卫忠同志学习,用平凡的坚守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担当!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 严曦:
鲍卫忠同志始终保持“用笨办法磨案子”的工作耐心,用“以人心换人心”的群众情怀,办好身边每一个“小案”和“小事”,将司法的温度体现在每一件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作为一名法院执行干警,我要以鲍卫忠同志为榜样,始终坚持把执法的力度、司法的温度传递到老百姓心中。
博州精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副局长 阿尔兴·哈布道达: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到底是什么样?”鲍卫忠法官给了我答案。作为一名执行局副局长,我要勇敢去闯、奋力去追,要胸怀信仰、心系群众,要甘于奉献、坚守初心,成为像鲍卫忠同志一样无愧于心、无愧于民的优秀执行干警!
昌吉州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 史友康:
在聆听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我深受触动,也将把他作为我今后工作学习的榜样。作为执行一线干警,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不断学习鲍卫忠同志精神,始终把老百姓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中,真真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072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