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小法庭的大“治”慧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是全国煤炭产能大县,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经济活跃等各种因素交互交织。2024年1月,准格尔旗法院因地制宜成立了矿区法庭,探索形成“人民调解优先、行政调解补充、市场化调解辅助、司法调解兜底”的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联动解纷汇聚强大合力
成立准格尔旗矿区征地补偿安置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由所属乡镇、街道将矛盾纠纷上报工作组,由工作组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动调解,推动矛盾化解从法院“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
在拟征拆纳日松镇柳塔村部分土地的过程中,几户村民因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矿区法庭从法律角度,旗自然资源局从土地征收程序,旗政府办从用地政策及新旧文件适用,镇纪委干部从作风整顿等方面向村民进行释法明理,再由村指界小组对二轮土地发包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事实还原,最终促成该村3起换地纠纷的村民当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握指成拳 共促纠纷化解
构建联动机制,由矿区法庭发挥中枢协调作用,薛家湾镇、旗四个街道、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及大路镇发生的纠纷由矿区法庭处理,其余各乡镇发生的纠纷由矿区法庭统一调度,指导就近基层法庭参与矛盾化解。涉及行政、执行问题由行政庭、执行局参与化解,形成了以矿区法庭为主,各庭室为辅,市场化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一体多翼”调解新格局。
自矿区法庭成立以来,成功化解涉土地矛盾纠纷45件。今年上半年准格尔旗法院受理涉矿区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7.44%,大量纠纷化解于前端。
主动作为 参与基层善治
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学习全国指导案例,从类案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出现同类型矛盾纠纷时向群众发放并进行释法明理。
同时,通过发出司法建议,有效促进相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矿区法庭在矛盾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某镇“外嫁女”近年来频繁反映土地收益补偿事项,并欲依据相关判例提起诉讼,及时向相关的7家煤炭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最终50余名“外嫁女”获得了合理补偿。
创新机制 深化诉源治理
一村民因子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存在争议,认为某煤矿在对友谊街道草场村村民进行生活补偿时,给予其的赔偿款不足。经矿区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后,矿区法庭督促煤炭公司及时履行调解协议,让纠纷实现了零成本化解。
创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督促自执”工作模式,注重在诉讼前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并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内容,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兑现。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3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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