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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薄工作】“这钱我们还得高兴,真的!”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三年前原告帮助我们缓解压力,今年,法院又想办法帮我们破解困境,让我们既还清了债务,又能继续发展下去。这钱我们还得高兴,真的!”

  近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缴纳执行费。欠款还清后,当事人心里高悬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脸上又浮现出笑容。

  2021年,因为企业发展困难,内蒙古某公司相关负责人林某向杨某某借款30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然而,由于市场风险、经营不善等原因,在借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然面临严重的发展难题,无力向杨某某偿还债务。无奈之下,杨某某将内蒙古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林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全部欠款。

  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内蒙古某公司、林某向原告偿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方仍未向杨某某还款,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寄售珠宝首饰,而现有的珠宝又没有像黄金这样的“硬通货”,难以确定实际价值;如果盲目将财产进行查封,将导致企业无货可卖,这无疑是对其宣判“死刑”。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采取强制扣押等措施,不仅难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双方之间的矛盾必将难以化解。

  如何给付申请执行人“真金白银”?

  如何保障企业继续生存?

  二者一定要选其一吗?

  或许还有两全之策吗?

  一时之间,几个问题萦绕在承办法官心头,如何解决这几个问题成为本案最大的难点。

  为了破解“两难”局面,让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和被执行人的请求实现“两全”,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被执行人承诺将一部分珠宝质押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被执行人在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将债务分期履行,双方主动达成和解协议。在履行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一部分资金,并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还清剩余欠款,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不能让任何一个企业仅因涉案而垮掉。”涉企案件中,让陷入经营困难、难以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主体能够在保障生存的同时,逐步还清债务,不仅是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护航企业发展的有力举措。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寻找涉企执行“最优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水平保障企业依法生存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52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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