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
7月10日,新疆召开法治督察动员培训会,正式启动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依法治疆办、人大、政协厅级领导带队,组建4个督察组赴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4个地州市及部分自治区部门单位开展法治督察。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从三个方面强化法治督察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高质量做好2024年法治督察。
明确重点任务开展督察
将2024年司法部确定的法治督察重点任务细化为“四个聚焦”和31项具体工作任务,以点带面,推动法治督察任务落实落细。聚焦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重点督察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机制情况;聚焦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重点督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情况;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督察行政机关支持司法裁判、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情况;聚焦法治督察问题整改落实,重点督察近两年法治督察通报问题、述法反馈问题特别是反面典型案例整改情况。
跟着问题线索开展督察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督察针对性。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向全区发布《关于征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广泛征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已收集问题线索136条,待研判核实后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实地督察。积极回应企业关切,连续召开2场企业家座谈会,52家企业负责人畅所欲言,提出了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指出了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跟着问题线索开展督察,是谁的问题就督察谁,确保有的放矢、精准督察。认真开展调查评估,设计和发放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分别选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代表等填写问卷,全方位、多层次评估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为总结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动能增活力。
落实减负要求开展督察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不干预被督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搞层层陪同接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优化督察组队伍,本次督察由2023年的8个督察组减少至4个组,每组8人减少至每组4人;督察对象由2023年的10个地州市和21个自治区部门减少为4个地州市,自治区部门根据征集问题线索情况确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畅通诉求渠道,为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条件,严明保密纪律,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确保督察工作有序推进。改进督察方式方法,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直击法治督察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高质量完成法治督察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407/4e70165b79b940e89199f719fe41c79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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