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赢”商(19)| 以“一企”合规促“一起”合规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企业合规考察结果综合考虑,本院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2024年4月,来凤县法院就审理的该县某商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樊某危险作业罪案作出判决,首次引入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作为量刑考量因素。这是全州首例在审判环节开展刑事合规的案件,同时在审判环节完成企业合规化改造和效果评估,检察机关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新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保护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企业发展不慎踩了法律“红线”,是简单“一罚了之”,还是助其“去腐生肌”?恩施州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把合规改革中的法院角色从传统的审判者拓展为诉前吹哨人、诉中利益平衡者与诉后监管者三种角色,充分运用府院联动、司法建议、合规审查等手段,力求“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感谢贵院对我司的关心与支持,对于贵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司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学习并逐项对照整改落实......”近日,鹤峰县法院铁炉法庭收到了某水利水电公司的司法建议回函。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鹤峰县法院在审理原告刘某与被告郭某及该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纠纷产生的源头在于印章管理不严,导致责任不清,于是从梳理管理问题、规范刻制流程、规范印章管理、明确使用流程等四个方面着手,建议公司从规范印章管理入手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规范,为企业行稳致远“掌好舵”。
“看似一枚小小印章,其实大有文章,所以我们想得更多一点,也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一点。”铁炉法庭庭长尹万中表示。
通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把企业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和促推高质量发展,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
6月,利川市法院经调取系统数据,发现从2020年1月至今年6月,该市某银行共有诉讼案件2061件、执行案件1139件,涉案数几乎超过其他在利金融机构的涉案总和。
“数量太大,公司内部治理和案源控制肯定有问题......”利川市法院随即对该行生产经营中的漏洞进行全面总结,发出合规整改建议书,督促限期合规整改,提高运营水平,确保金融安全。
两级法院以“个案合规+类案分析+行业治理”为路径,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刑事向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领域拓展,该救的救、该护的护,一批企业经过整改走上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之路。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95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