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蒙”精进】司法公信提升年 | 深化执行改革 助力诚信建设
牢记使命 担当作为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措并举 攻坚克难
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通辽市两级法院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相关工作要求,将2024年确定为全市法院“执行攻坚年”,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执破融合优化营商
2021年以来,通辽市中院一直致力于执行工作改革和破产审判新探索,制定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截至今年,全市法院均已建立执破融合办案团队,共配备21名员额法官和23名辅助人员,负责办理执破融合案件全流程业务。先后推动内蒙古康乃尔公司、科尔沁牛业、开药集团(开鲁)公司等重点企业相关执行案件破产重整。在内蒙古康乃尔公司重整案件中,成功使该企业涉及的90余件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到位12亿余元,化解企业债务达34亿余元。
执行与破产的深度融合,需要通过理念融合、资源融合、手段融合、效果融合,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强制性”与“信息化”优势以及破产程序“保护”与“出清”功能,有效兼顾效率与公平价值,为此,通辽市中院探索构建了“企业+个人”的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通辽模式。今年上半年,通辽市两级法院运用执破融合理念已办理178件执破融合案件,共出清终本执行案件972件,有效盘活释放了社会闲置资源,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锐意攻坚联动破局
健全完善查人找物机制。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市法院均与公安机关完成业务对接、警务入驻,并常态化实体运行,今年上半年,通过公安机关协助累计办结案件419件,执行到位676.77万元。
健全完善智慧执行机制。建立全市法院“点对点”司法查控集约平台,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中心、地方金融机构等30余家单位入驻。自2023年5月平台开通以来,办结线上委托事项8174件,实现了让数据跑起来,让效率提起来,让成效亮起来的目标。
健全完善终本清仓机制。坚持“前端提升信用治理、中端突出执行刚性、后端规范有序退出”的工作思路,库伦旗党委政府牵头与库伦旗法院开展“执行攻坚终本清仓”联合行动,构建各级党组织层层发动、各级部门高效联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终本清仓特色实践,让“诚信”重新成为“乡土社会”的底色。
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针对主城区法院案件量大、疑难复杂案件多的工作实际,通辽市中院将科尔沁区法院打造成为“标准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示范法院”,构建“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今年上半年,科尔沁区法院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同比分别提升17.17%、24.02%。
多措并举提质增效
积极推进落实“草原执行110”工作模式,规范高效解决异地财产查控、异地拘传拘留等执行实务难题。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草原执行110”共推动结案93件、到位标的额491.55万元。
推行“执前督促、交叉执行、综合惩戒”模式,与市发改委、司法局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案件定期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今年上半年,通辽市两级法院集中清理完毕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权利义务的简单案件6092件,执行到位金额6522.61万元;开展涉金融专项行动,执结726件,到位金额6812.5万元。
奈曼旗法院将执行端口前移,充分发挥调后履约提示、判后提醒、执前督促作用,全流程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科左中旗法院在今年上半年集中曝光不履行诉前调解协议义务人231人次。科左后旗法院对终本案件全清的嘎查村予以整村信用修复,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诚信金融优惠。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累计发送《自动履行证明书》182份,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消费5103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83条。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01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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