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独山子区 | 稚子无辜,司法暖人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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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监护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让承办法官白新铠始终放心不下,他便暂时承担起了“父亲”的职责。7月1日起,他将小赵接到法院,同吃同住、照料其饮食起居、接送上下学,并给小赵做心理疏导。同时依据法律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协商,反映小赵的情况,亟待民政部门解决小赵的临时监护、照料及后期监护问题。
7月3日,经民政部门与社区、社工站等相关部门对接,决定将小赵暂时交由社工站临时监护,白新铠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接。至此,小赵的临时监护问题得到解决。待民政部门完成小赵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后,再行确定监护人。
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工作是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项惠民举措,既要保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要让司法讲温情、有温度。在该案中,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协调各方力量,协同发力,在有力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践行审慎、善意的执法司法理念,为最大化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护,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73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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