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丨防范于心 反诈于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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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别人做大额转账交易可能涉嫌犯罪?”“出售、出借微信号、银行卡还可能涉嫌帮信罪?以前都不知道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啊!”“回家一定要跟孩子讲一讲,让孩子提高警惕,远离违法犯罪。”
为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反诈意识。7月16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干警走进社区开展以“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反诈宣传活动。
法官干警们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重点讲解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类、掩隐类犯罪的常见手段、社会危害以及犯罪形态等法律知识。并告诫大家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出租、出借给犯罪分子,为其收款、转账等提供帮助,成为帮信类、掩隐类犯罪的帮凶。还提醒现场的学生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银行卡、微信账号等,成为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宣讲结束后,在场群众表示今天的宣讲内容既接地气又有警示教育作用,今后会加强学习,提升反诈能力,强化法律意识,警惕新型诈骗,不做电诈“工具人”。
本次活动不仅为现场群众发放了宣传单、解答了法律疑问,为扩大宣传覆盖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户外LED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海报,营造浓厚普法宣传氛围。
接下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反诈宣传活动,加大反诈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和手段,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2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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