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高效化解金融借款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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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广德市法院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优势,委派该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1年12月,金某为资金周转需要向某银行申请办理农户贷款借款,双方签订了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自2021年12月起至2024年12月止,金某可以在30万元的借款本金额度内向贷款机构一次或分次提取借款,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最长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金某分文未还,某银行遂诉至法院。
因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广德法院将该案委派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收到该案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告知双方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既能解决纠纷,又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对于原被告双方都是十分有利的。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金某按月分期偿还欠款,于2025年6月28日前偿清。双方当事人现场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并办理了司法确认相关手续。
下一步,广德法院将继续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充分发挥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诉服e站”的作用,不断完善委派人民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2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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