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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赵青:法治“播种人”和稻田播种人的双向奔赴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她,是一名85后的“新农人”,返乡创业扎根农村,用青春的智慧与担当,带领父老乡亲,在广袤的田野上追逐兴农梦想。她,是一名女性,也是一位母亲,关爱留守妇女和家庭,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是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心愿。她,就是湖北省东巩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赵青,连任两届襄阳市人大代表,2023年,又当选为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24年3月,在全国妇联公布的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名单中,赵青作为襄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女性代表光荣上榜。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女性人大代表,赵青一直关注法院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积极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不断探索新“稻”路

  托起留守妇女幸福梦

   南漳县东巩镇上泉坪村,是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种植、生产基地。赵青长期扎根山区,在与农村留守妇女的密切交流中,她了解到,农村的留守妇女占比大,除了在家带小孩、照顾老人外,收入来源相对单一。这让赵青时常思考如何更好为农村留守妇女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在当地成立合作社后,她优先录用留守妇女到合作社工作,1000多户就业农民中留守妇女占到了75%以上,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近年来,我关注到湖北法院系统在加强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方面展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和显著成效,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赵青在提到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问题时说到,“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法治意识淡薄、维权能力弱等问题,为她们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很有必要”。

  为了更好地提升偏远山区女性群体的法律素养,丰富农村妇女的精神生活,赵青主动加强与当地法院的联络沟通,共同走访东巩上泉坪村,面对面与农村留守妇女交流谈心,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一些真实案例,提升她们的法治维权意识,这也让赵青看到了希望。“作为一名女性代表,我希望女性朋友们不仅在物质上独立,在精神上也要富足。在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开展了各类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暖心活动,为她们种下了‘法治的种子’,来年将会一起共享‘丰收的喜悦’”。

  赵青建议,法院要充分利用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等阵地,依托“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等时间节点,打造适合农村留守妇女的特色法治教育课,引导广大妇女们尊法、学法、守法,进一步引导妇女群众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用心履职有温度

  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作为一位母亲,我一直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通过分析发现,青少年出现心理问题,80%以上均是因为原生家庭出了问题。如果一个家庭不懂经营婚姻、不善于教育子女,极易影响孩子健康成长,从而造成一系列教育问题、社会问题,甚至引发悲剧。”赵青说道。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欺凌者逐渐呈现低龄化趋势,施暴行为形式多样、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剧烈。赵青表示,家庭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2024年4月16日,赵青受邀走进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她与其他省、市代表委员一起,和小学生们同上了一堂法治课。看到法官和小朋友们开展互动,深入浅出地讲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她很受触动:“当初入行接触农业的时候,由于不懂技术,第一年亏了3万多元。那时起,我才真正认识到科技对于农业种植的重要性。每当看到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脸,我就想到,教育和水稻一样,要不断学习新方法、新技术,用心呵护,才能结出硕果!”

  赵青建议,法院要切实发挥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加强与教育部门在防治校园欺凌领域的交流合作,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编写漫画图书、拍摄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对偏远山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安全教育,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聚焦监督“小切口”

  共建惠企安商“暖环境”

   设立当地村民广泛参与的种植合作社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是推进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如何准确、专业作出乡镇、村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风险提示,护航民营经济尤其是农村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赵青留意到,近年来,湖北法院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的责任担当牢扛于肩,出台了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十条措施》,发布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也非常有指导意义,让民营企业家在创业中免去后顾之忧。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利益,还对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对侵权假冒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才能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起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赵青深有感触,她成立的南漳县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合作社与省农科院、武汉轻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合作,签订研发协议6个,获得发明专利4项。赵青表示,很多企业实际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是有认识的,但是苦于知识产权专业性强,有时候会感觉无力无助。

  因为合作社涉及到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赵青也关注到湖北法院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强保护”“快保护”,并且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行政工作衔接,在保护科技创新的同时,还助力品牌经济发展。她对法院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建议法院要不断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下沉企业,讲解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这是赵青给身边人的印象。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为农民发声,为女性代言,是她始终不变的初心。“乡村振兴的路上,离不开法治力量的保驾护航!”赵青表示,未来,她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基层群众的法治宣讲员、监督员、调解员,让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广袤的乡村田野上,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注入动力!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22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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