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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院:首场“破产保护”法律沙龙开讲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一年前,谁提‘破产’,我都坚称‘宁死不破’,今天才终于明白破产制度对企业的保护价值。”

  “以前以为吃苦耐劳就能赚钱,疫情后市场凋敝举步维艰,家族企业何去何从,今天心里才终于有了底。”

  “欠了我货款200万,公司却关门了,正发愁怎么办,今天才知道原来可以申请破产保护!”

  7月18日下午,株洲中院破产审判庭走进株洲市永州商会举办首场“破产保护”法律沙龙活动。在墙挂“清风”的一间小会议室里,破产庭法官和企业家们面对面交流,热烈讨论,从“谈破色变”到“法护营商”,企业家们感慨万分。活动还邀请了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株洲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城区法院部分破产法官以及在株洲办过多起重整案的管理人共同参加。

  本场沙龙由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伍露主持,永州商会会长谢建立致辞欢迎并表示感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曾海燕发表了“破产法律制度与企业家权益保护”的主题发言,省法学会破产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兴树从破产的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理论方面作专题分享,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黄碧华就管理人资质及无产可破案件中企业意愿不大等问题提出建议和看法。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破产法的价值理念及破产制度在保护企业、拯救市场中的重要作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

  “举办本次活动,是株洲中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解放思想、能动司法’要求,通过沙龙这种自由开放的创新交流形式,让企业家对破产法律制度的多重保护视角有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也是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未来还会持续开展,走进更多商会和企业。”最后,中院破产审判庭庭长易文胜作经验分享。他表示,商事活动的核心是准确抓住机遇,破产思维要注重机遇判断,传统观念对破产的负面看法往往导致企业在面临困境时不敢寻求破产保护,从而错失重生机会;要打破传统思想,转化破产思维,引导企业树立破产保护概念至关重要。

  此次沙龙活动是株洲中院年初精心策划“走进破产案件第一线”能动司法系列活动的第一站,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应对风险的信心,同时打破了大多数企业家对破产的固有观念,有力推动了破产保护的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对于畅通全市破产工作的交流学习具有特殊意义。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5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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