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蒙”精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 不讲执行难 只想怎么办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 速度和温度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努力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你得给我量量土地,我有一亩半土地需要法院给我执行。”
“法官,我也有一亩二分地,法院得帮我测量出来,让他还给我。”
平庄镇马蹄营子村村民有一起返还土地的执行案件,引起了执行法官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该案系物权保护纠纷,16位原告均为元宝山区平庄镇马蹄营子村村民,案外人宋某因需建设牛场及存放建筑设备,租赁了16位原告的土地,并签订20年土地租用合同,2021年已经到期。案外人宋某与被告张某之间存在债务纠纷,该牛场及土地现由被告张某实际占有并使用。2022年10月20日,被告张某与16位原告达成协议,同意于2022年11月20日前归还土地,但一直未归还,村民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返还土地,但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
因涉及人数众多且双方对返还土地的四至边界有争议,迟迟不能达成共识。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执行法官多次来到执行现场,并与平庄镇司法所、平庄镇政府、村民代表等多次沟通了解土地情况,全面了解当事人诉求。
初步确定了执行方向后,执行法官来到涉案土地所在地,根据村委会提供的土地台账,由村委会负责丈量土地,司法所提供法律帮助,被执行人在三天内将涉案土地全部予以返还。与此同时,执行干警还借此机会以案释法,围绕邻里矛盾、宅基地纠纷、土地流转等问题,以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为村民们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大家的学法知法用法意识。
元宝山区法院坚持依法能动执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举措,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实践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
府院联动构建大执行格局
积极完善执行查控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与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对接与信息共享,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的网络查控。
探索构建以网拍系统平台为依托,指挥中心财产处置组、执行实施团队、第三方辅助机构互相协调配合的“1+3”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机制,实现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发布的网拍标的物成交总金额339.65万元,流拍率及拍卖成本明显下降,有效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专项执行“赋能”营造强威慑氛围
为切实保障胜诉群众权益得到实质性兑现,元宝山区法院持续深化府院协作,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形成信用联合惩戒合力,与发改、征信机构共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2023年以来,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40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9人。
集中力量依法打击规避、抗拒、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重点针对涉金融、涉民生、涉小微企业等领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雄鹰‘寅’春”“春雷·百日清积”等专项执行行动20余次。探索“执行+直播”宣传模式,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类型、执行悬赏公告制度等执行内容进行宣传,着力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浓厚氛围。
能动司法“纾困”实现高效能解纷
在立案阶段加大保全力度,提升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比例,年初至今,受理保全案件173件,结案167件,保全率达96.53%,从源头上为当事人权益实现构筑起“防火墙”,实现以保促和、以保促调、以保促执。
在审判阶段综合考虑执行,从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最大限度防止调解协议进入执行程序。针对家事、租赁、物业合同等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力促债务人当庭履行。
探索“执行+和解”机制,成立执前督促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移送执前督促组集中处置,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先行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促使胜诉权益“快兑现”,纠纷“早解决”。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57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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