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撑起“暖心伞”
2023年3月,陆军某部政治工作处向晋中市灵石县法律援助中心来函反映,现役军人罗某父亲罗某民在灵石某公司工作时发生工伤,伤残等级8级,就工伤赔偿问题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因经济困难,日常生活陷入困境。灵石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联系罗某民了解相关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当天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因罗某民在陕西老家养伤,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多次赴陕西调取证据,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环节,最终法院认定灵石县某公司应当赔偿罗某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411098.6元。
近年来,省司法厅不断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深化军地协作,完善服务举措,提升工作质量,积极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260余件,解答咨询近万人次,把法律服务送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身边,为最可爱的人撑起“暖心伞”。
深化军地协作
凝聚工作合力
构建协作机制。积极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双拥办、石家庄军事法院、驻晋部队联系,定期交流座谈,开展“两个贡献率”专项调研,紧紧围绕新时代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关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共同研究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模式。签订共建协议。向驻晋部队推荐了7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并指导律师事务所与当地驻晋部队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为部队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积极为部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造示范基地。探索服务新模式,与石家庄军事法院依托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打造全省涉军维权工作的展示窗口——山西省涉军法律服务示范基地,引领全省涉军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善服务举措
助力合法维权
提供精准服务。针对军人军属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军人执行作战或抢险救灾、国际维和、海外护航、国际救援、国际军事演习等其他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本人及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充分体现对军人军属的关心关爱关怀。健全服务网络。在驻晋部队和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275个,实现驻晋军级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为涉军维权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实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双线并行,设置“涉军专线”坐席,全年24小时不休息、无节假、不间断,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重点关注、解答到位。建立“绿色通道”。落实军人军属优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军人军属”窗口,对涉军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实现军人军属“零等待”享受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军人军属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开展专项活动
提升工作质效
深入推进“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载体,组建4000余人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聚焦特殊群体需求,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八类特殊群体和优抚对象提供无偿民事、刑事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有效提升法律服务的可及性。积极开展“军地携手行 法援暖兵心”系列活动。结合部队任务及阶段性工作特点,利用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八一”建军节、“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石家庄军事法院,深入驻晋部队一线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和双拥慰问活动10余次,组织专业律师就官兵日常涉法问题处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等内容作专题讲座,现场解答官兵法律问题,为部队思想建设、安全建设、正规化建设添薪助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了新的部署。省司法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军地合作机制,优化法律援助形式,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推动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stdt/202407/t20240730_9619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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