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以实地督察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成立6个督察组,从5月29日至6月4日,分别对呼和浩特市等12个盟市和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实地督察。
6月19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白永平专门听取专项整治实地督察情况汇报。白永平充分肯定专项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盟市、旗县(市、区)两级依法治盟市、旗县(市、区)办、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及时发布公告、通告,细化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相关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提速增效。二是坚持刀刃向内,敢于动真碰硬。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切实做到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确保问题边整改边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共收到问题线索1192件,其中自查整改问题657件,投诉举报问题535件,已经核查处理900件,正在核查292件。三是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渠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影响力,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视频抖音号、门户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民意诉求通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宣传单共计3.2万张次,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展牌等共计3100条幅次。四是聚焦举措创新,提升整治实效。全面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实现精准发力、靶向施治,聚焦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将严格执法与温情服务相结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交管部门增设2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有效解决了“小事故”引发的“大拥堵”等问题,实现了“小事故快处”的工作目标。通辽市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建章立制+执法为民”相融合举措,开辟企业车驾管业务“绿色通道”,推出47家驾校自主体检机、“首次违法不罚”、“司机驿站”、“暖心大货司机行动”等20余项便民利企新举措。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白永平就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提出4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各责任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推动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举措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要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要强化各责任地区和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摸清问题底数,实化整治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三要进一步强化督察整改工作。各责任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督察、定期通报、调度指挥工作,切实改变部署工作多、抓落实少,实际工作虚化、弱化倾向。要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改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四要进一步畅通和扩大群众参与渠道。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采取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推广,及时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果、新经验,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qmyfzq/fzdc/202308/t20230816_2362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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