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欠几千元不还,法院也会上门执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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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终于还清了,我现在心里踏实了...”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蒙西法庭秉承“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执行理念,圆满执结一起标的额为7500元的执行案件。
申请人温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人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案件进入执前督促程序。执行干警迅速与被执行人闫某取得联系,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后果,但闫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该案因此转入执行程序。
经查控,闫某名下没有存款,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闫某也不接电话,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方打听被执行人下落,最终通过线索排查确定被执行人闫某在棋盘井,当即前往闫某住处。据了解,闫某在宁夏某贸易公司上班,但因最近三个月未发工资,所以无法给付借款。执行干警基于闫某消极履行义务,便当即作出拘留决定。在得知自己即将被拘留时,被执行人闫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联系家人凑齐7000元,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放弃剩余金额,至此,本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标的无大小。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蒙西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执行案件,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98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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