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健全完善法治体系
近日,十四届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新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要一体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完善法治体系。
要坚持立法先行,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立法规划计划制定工作机制和立法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要聚焦高效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打造“听劝”品牌。
要强化制约监督,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清风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要突出标本兼治,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中央法务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要注重一体推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完善涉外政策措施,健全涉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机制,强化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提高法治建设质效。要注重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领域专门人才培养,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要加强精准督导、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了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涉外法治建设等相关文件。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tgzdt/202409091032357289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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