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大洼区法院田家法庭:“掌上法庭” 打开微信打官司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田家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但庭审现场却只有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原告席和被告席均无当事人。原来,这是一次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开展的线上庭审,审判庭里搭建起了“掌上法庭”。
本案中,原告吴某某起诉雇主即被告孙某某主张劳务费,但被告孙某某却下落不明,法院无法直接送达开庭传票,于是通过公告方式向被告孙某某送达开庭传票。公告登报的开庭时间已经确定,然而,本案原告吴某某因家中老人突然离世,无法在开庭时间赶来,于是向法院申请能否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庭审。
因本案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数月才得以确定开庭时间,如果延期审理,必须要再次向被告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需要再耗费几个月的时间,且原告还需交纳公告费。
承办法官经过分析,决定不延期审理,而是通过微信视频结合庭审现场录像的方式进行庭审。书记员建立临时群聊,邀请承办人及当事人加入群聊,同时开启庭审现场录像,群聊的音视频再输入到法院的庭审录音录像系统,实现庭审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庭审时,当事人按照庭审指引出示身份信息、陈述诉讼主张、进行证据展示、接受法庭询问,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视频里对法院的这一做法大为称赞。
近年来,大洼区法院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发挥信息化优势,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用科技助力审判执行,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高效便捷、多元化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000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