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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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激活市场化解纷内驱力,引导鼓励律师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143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决定开展律师调解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8430455@qq.com。
二、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511室(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67086211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409/t20240920_13645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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