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用修复“白名单” 激励企业“造血再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凉州区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或者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运用信用修复机制,推行“白名单”制度,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及时屏蔽失信惩戒措施,为陷入困境的企业解开信用的枷锁,为企业“松绑”的同时鼓励企业“自主造血”,以“放水养鱼”的办案方式有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缓和企业生存压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2024年1-8月,共为116家企业屏蔽失信,为365家企业解除账户冻结,执结涉企纠纷案件2175件,执行到位5.23亿元。
某肥业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的借款纠纷执行一案,由于某肥业公司一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凉州区法院终结了执行程序,某肥业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账户被冻结,导致资金不能正常运转,给经营造成了极大损失,几乎处于停业状态。
案件虽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主办法官、执行局负责人黄志河并没有撒手。他积极主动做为,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状况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深入对话与协商。
在执行法官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的释法析理下,申请人逐渐意识到,要想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让被执行人企业“活起来”。若不在维权思路上作出调整,企业一旦“死亡”,自己的权益便无从谈起。
找到突破口后,执行法官两边用力,一方面敦促被执行人努力履行一部分案款,另一方面根据企业运转后的运营状况作出合理预测。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公司不仅履行了部分案款,还对未来还款计划作出了明确承诺。鉴于此情况,区法院依照被执行人申请,及时屏蔽了其失信和限高措施,为企业重新打开了招商融资的大门。
看到某肥业公司在努力“造血再生”,黄志河看到了“放水养鱼”好处和成效,常常在执行局周调度会上作为案例和同志们交流:“面对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不能’,我们要用情用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远比机械、简单地实施执行措施更有温度,“放水养鱼”比“竭泽而渔”效果可能更好。”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9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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