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关于2024年度 “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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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度“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辽司通〔2024〕51号)要求,课题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可上报课题结项相关材料。2024年10月12日为上报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单位
辽宁省司法厅
三、结项有关材料及报送格式
1. 课题研究成果;
2. 权威机构出具的课题研究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重复率检测结果应低于30%);
3. 课题结项申请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
4. 研究成果获奖、发表、出版、被转载引用或经领导批示、决策采纳的,附相关佐证材料。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课题结项材料按照研究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结项申请书、结项相关其他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
课题结项所需材料及要求可从辽宁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s://sft.ln.gov.cn/)下载。
四、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有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一律不予结项;
2.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填报课题开展情况调查表,与结项材料一并上报;
3. 省司法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选取研究成果汇编成册,供有关部门参考。
联系人:杨 健
电 话:024-31966232
电子信箱:lnfyzxkt@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后楼203室
辽宁省司法厅
2024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zwgg/gg/202409242120286318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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