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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司法局迅速采取行动 及时排除隐患 挽救生命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辖区内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恶性事件、突发事件。前期,在组织排查过程中,了解到辖区内有一名矫正对象有轻生自杀的念头,需要进村入户重点走访调查核实,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近日,由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带队,迅速组建了由局社区矫正股、司法所、村委会等干部为成员的走访工作组,进村入户到大渡岗乡瑶房河村小组,对重点人员张某某开展面对面的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张某某人生过往,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据张某某所述,因家庭生活长期不如意,他常与父母、女友争吵,经常性酗酒,酒后闹事。去年5月份,女友怀着身孕带着长子离家出走后至今音讯全无。他告知工作人员,若不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今天到家见面和告知会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其寻找孩子,解决家庭实际困难,他已没有活下去的愿望。

   最后,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张某某心态逐渐好转,主动将其用于自杀的敌敌畏上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有效避免和制止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以及一个家庭的破裂,挽救了一个人的生命和家庭,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使张某某家庭重回幸福美满和谐之路。

   下一步,为扎实做好张某某矫正管理工作,确保其不再抱有消极厌世的想法和轻生自杀念头,景洪市司法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将张某某列为重点人员,重点关注和强化动态管控,加强日常调度和沟通;二是进行“个案跟踪”,通过微信、电话、上门走访、村干部协查帮助并监督协助工作等方式,了解心理动态和生活及行为动态情况,做好分析预警;三是司法所根据张某某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育矫正方式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以及汇报相关情况;四是加强与矫正小组其他成员的联系,协助做好张某某的心理疏导工作和思想工作,及时沟通反映,以便矫正机构全方位掌握情况,做好应急处置;五是将张某某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帮扶对象,协调派出所帮助其寻找女友和孩子,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重塑阳光向上的心态。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80/gzdt3/36952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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