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暨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
云南省司法厅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
暨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
工作业务培训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持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2020年6月22日,云南省司法厅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暨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
会上,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忠华同志对全省社区矫正机构自2020年7月1日起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提出明确要求,并对2020年度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进行了部署;两名2019年度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优秀选派警察就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经验和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唐锦江副教授和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国功分别就社区矫正法解读和社区矫正工作职业风险防范进行了专题授课。
马忠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法律,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制度保障,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轨道的全新发展时期。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社区矫正法对扎实做好新时期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在学习宣传时一定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坚持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专门机关为主体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与加强保障相统一的原则。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及选派警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主线,严格按照《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派警察管理规定,切实管好、用好、保障好这支队伍,确保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顺利推进。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唐锦江副教授重点对社区矫正法的立法亮点,与过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新旧制度之间的区别,以及贯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了授课。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国功对如何做好社区矫正职业风险防范进行了专门讲解。通过授课,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全体选派警察学习掌握社区矫正法起到了极大的帮助,切实使基层在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过程中,做到准确学法、正确普法、规范执法。
两名优秀选派警察交流分享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心得体会,对今年选派警察熟悉掌握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参加此次业务培训的有,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主要负责人,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监狱戒毒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负责人和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及2020年度派驻各地的100名选派警察。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80/gzdt3/36728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