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9月30日,焦作市召开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孙娜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人民调解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独创的一种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人民调解协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进一步筑牢维护焦作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会议要求,市调解协会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团结凝聚广大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协会成立的重要意义,打造一个“全市人民调解员之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平安焦作、法治焦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理顺行业自律与行政指导关系,突出重点任务,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汇聚解决问题新合力,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发展,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展现新作为。要充分发挥调解协会的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四级联动”机制,坚持系统集成、整体推进,切实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质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焦作、法治焦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焦作新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调解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焦作市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焦作市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协会负责人。
全市100余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会员代表和各县(市、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10-08/3070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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