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协调会
为科学编制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省司法厅在前期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进行初步筛选的基础上,于10月14日组织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协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23家单位法制机构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厅立法一处对草案的起草、编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各立法项目责任单位依次简要介绍了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等准备情况,并就《青海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明确目的。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立法需求大、立法愿望迫切,全省立法供给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立法需求。因此要提高认识,明确立法目的和工作目标,从全局角度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考虑,统筹解决好立法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二要突出重点,精选项目。由于立法资源紧缺,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立法数量与质量,立法规划与计划,立法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关系。在选择立法项目时,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牢牢把握青海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突出青海特色,区别轻重缓急,选准选好每一个立法项目,力求制定出台的每一部法规规章都能够务实管用、落地见效,切实推动工作。三要落实责任,提高质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立法相关程序规定和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报送送审稿、说明和有关材料,为立法审查、审议等工作打造良好基础并留出合理时间。省司法厅要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立法项目高质高效推进,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提供法治保障作出新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10/t20241015_1255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