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三举措”提升行政复议监督质效
今年以来,包头市九原区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畅通复议渠道提高监督水平九原区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布复议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和案件受理范围,积极宣传引导申请人通过“内蒙古掌上行政复议”小程序、行政复议转递代办点等申请行政复议,在全区八个司法所建成服务点,实现区、镇两级全覆盖,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扩大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的规定,做到应收尽收。截至目前,九原区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0件,同比增长180%,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规范案件办理提高监督效能九原区行政复议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严格、公正、高效地办理。对今年以来审理的案件通过电话、当面等形式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重大、复杂、疑难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召开听证会,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发挥“枫桥经验”,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始终,实现征询申请人调解意愿100%,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案件受理环节参加受理前调解,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环节的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区调解终止结案10件,占已办结案件的16%。
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以行政复议案件为抓手,严格审查行政行为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适用准确,内容是否适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的情形,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推动被申请人主动依法自我纠错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化解纠纷。此外,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法治体检”,重点对各部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内部法制机构发挥作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10/t20241031_2599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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